办理程序:
(1)由本人在信息门户提交办理户籍证明申请;
(2)受理人员调取户籍信息页后,复印并加盖上海建桥学院户口专用章;
(3)学生携带盖有上海建桥学院户口专用章的户籍信息页(即复印件)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临港新城派出所办理其他手续。
办理期限:
当场办理。
1.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
2. 学生证及学生证复印件
3. 户籍信息页复印件
(以上规章制度可在i.gench.edu.cn查询)
办事机构投诉电话:68130024
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:581377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