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您想要找的

同意落户证明办理

可咨询
学生办事
办事项目描述

(以上规章制度可在i.gench.edu.cn查询)


办事机构
  • 机构名称:后勤保卫处
  • 咨询电话:68130024
  • 办事地点:学生事务中心121--1号窗口
  • 受理人员:夏思
  • 受理人工号:21944
  • 办理形式:现场办理
  • 接待时间:工作日,每周一至周四8:30-16:00,周五8:30-15:00
办理对象与资格
已具备落户到学校集体户口条件的在职教职员工。
携带材料及表格
身份证、相关工作证明。



办理程序及期限

办理程序:

1)教职工出示证件,工作人员打印《同意落户证明》并加盖部门公章;

(2)签署承诺书;

(3)领取户籍页首页样张;

4)教职工携带盖有公章的证明办理后续事宜。


办理期限:

现场办理。


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。


办理依据

(以上规章制度可在i.gench.edu.cn查询)


查询方式
现场办理,无需查询。
投诉监督方式

办事机构投诉电话:6813002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:58137788